潜心服务苏州人力资源23年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762-8858

  • 劳务外包
  • 劳务派遣
  • 人事社保外包
  • 产线外包
  • 检验外包

南通劳务派遣工怎么定位?薪酬待遇怎么给?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发布时间:2022-07-29 08:47:06  作者:admin
南通劳务派遣工只允许在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范围内使用,是不是意味着用工单位可以随意定义派遣工,设置不同的薪酬待遇?昱齐盛认为这是很多企业在劳务派遣工的定位和待遇上存在的普遍认识的误区。
 南通劳务派遣工怎么定位?薪酬待遇怎么给?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根据法规,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用工单位不得歧视和区别对待。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福利应该由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结算,然后由派遣单位直接发给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南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南通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被派遣员工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南通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时,解除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动者是常见的问题之一。很多时候,工人是派遣公司招聘的,标准是用工单位给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二者有利益冲突。
 
南通劳务派遣单位希望降低标准,尽快满足用工单位的总数需要,用工单位则希望派遣单位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招聘任务。即使没有这一点,从新人培训到淘汰,总有一定的比例。那么关于不符合条件无法继续使用的劳动者,应该如何来解除呢?
 
这里是用工单位提出的用人意见,以用工单位为起点,对员工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进行判定,然后将不符合的结果告知南通劳务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办理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中需要用工单位的员工直接主管、HR和派遣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无缝对接,妥善办理。
 
被派遣劳动者与一般性质的劳动者一样,在劳动关系权益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平时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这些情况,员工直接和用工单位主管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只向劳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样都会导致三方无法达成信息同步。所以就需要南通劳务派遣公司做好员工的培训,在离职前及时通知派遣单位,派遣单位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根据缺口再向派遣单位提出用工需求。